[摘要] 位于海口国兴西路的和风江岸小区是海南省公务员小区。近段时间,网上有不少出售该小区房源的信息,有人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销售该小区的房子。8月21日、22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出售和风江岸小区房源的中介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购买该小区的房子,必须多交纳30多万元的“指标转让费”。
一公务员
因房子离单位太远,所以想把它卖掉
昨日,记者联系了一家名为房产销售中介公司,该公司销售人员王某表示,目前和风江岸小区户型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子要求必须一次性付款,一共有7套,确定要购买的,交诚意金后才能去看房。购房者所交的诚意金在看中房子后转为订金。跟开发商签合同,不用交纳“指标转让费”。王某说:“这是开发商的指标,不是公务员的指标,你不用担心有关部门来查!”王某表示,120平方米的房子(3室2厅2卫)价格为7250元/平方米,不再交纳“指标转让费”,很划算。
记者的一位朋友王先生是某单位的公务员。王先生表示,他次分得单位的住房,但是因为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所以想把房子卖掉。王先生说,有几名朋友介绍的购房者都有意向购买这套房子,但最后都因为目前无法过户导致交易失败。
住建部门
保障性住房只能自住,不得违规转让
海口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场秩序处处长戴开权介绍,《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41条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转租、转借、调换,不得作为经营性用房,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关于转让房屋的,该办法第35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进行回购;满5年上市转让的,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可优先回购。回购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市、县人民政府可在售房之初约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购房人应当向政府交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溢价等相关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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