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住建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起草修订完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于日前截止意见反馈。对此,太原市房管局交易所负责人方主任表示,为购房人全面解析在商品房购买过程中必须面对的诸多问题点和不确定因素,旨在帮助购房者做到心里有数,清清楚楚选楼,明明白白签约,高高兴兴入住。
精装房标准纳入合同附件
精装房质量不佳,精装工程偷工减料等问题,除了与精装房后缺失装修标准、开发商赶工期有关外,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很少对装修标准加以明示和约束。
对此,方主任表示,商品房的装修标准被写在附件合同中。交付的商品房达不到约定装修标准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或代理销售商就未达标准部分重新装修。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同时,买卖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全部进行了约定。比如,建筑外墙、起居室内墙和顶棚是用瓷砖、涂料、玻璃幕墙还是其它材料,全都明确在合同中,并写明装修违约责任。厨房、卫生间的地面、墙面、洁具厨具的材料、品牌、规格,电梯、门窗和管道的品牌、规格、型号都要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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