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双塔景区规划调整,根据市政府安排,迎泽区拟对规划新增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进行征收。
东起东中环、西至双塔南路、南起南十方街、北至南内环东街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
征收人,迎泽区政府;实施单位,区住建局、郝庄镇政府。
二 征收时间
4月15日至5月14日
三 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四 安置地点
就近安置
五 征收补偿安置
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原则。
征收住宅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六 征补方案
征收私有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每证补贴30000元。
关于“房屋产权调换”,征收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零成本以旧换新,安置房屋原则上为高层住宅。征收私有住宅房屋,每户可在原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赠送15平米,赠送15平米后不足55平米部分按1000元/平米补贴价补交;超过55平米、不足70平米部分按2000元/平米优惠价补交;被征收人要求再增加安置面积的,增加部分按市场价补交。
征收住宅房屋,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关于“提前搬迁奖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每证奖励不超过2万元,征收决定下达2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20000元/户标准奖励、21天至3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10000元/户标准奖励、超30天未搬迁完毕的不奖励;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每证奖励不超过3万元,征收决定下达2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3万元/户标准奖励、21天至3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1.5万元/户标准奖励、超30天未搬迁完毕的不奖励。(来自迎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