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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能查不动产登记资料但需要申请 特殊情况不能查询

山西晚报  2018-05-09 11:37

[摘要] 记者昨日获悉:太原可查不动产登记资料,但需要申请。此外,还有特殊情况不能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需要提供相关利害关系材料。

记者昨日获悉:太原可查不动产登记资料,但需要申请。此外,还有特殊情况不能查询。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以及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又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等。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不动产权属证书号;不动产单元号。但在查询前,需要提前申请,包括查询主体、查询目的、查询内容、查询结果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需要提供相关利害关系材料。例如,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因不动产存在相关民事纠纷且已经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构成利害关系的,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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