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改善我市城市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大同市市本级预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改善我市城市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现将2016年大同市市本级预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范围
2016年市本级拟在建成区范围内预购买单套建筑面积60~144平方米的存量商品住房约10000套。拟购买的存量商品住房为现房或在建的商品住房,在建的商品住房必须在2017年10月底前交付使用。
二、报名条件
1.开发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发企业拟出售房屋提供有效期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发企业需提供的项目建设手续: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发企业提供所售房屋的房源表、户型图、房源配置说明,现房提供房源测绘报告。
5.开发企业拟出售房屋不涉及抵押、扣押、抵账、抵债等行为。
四、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址:大同市房产管理局(惠民西城市直机关综合楼1804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2123526
13363407080
大同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彭乾 JN1165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