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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太原小升初方案出台 公办学校先招

生活晨报  2015-06-13 09:47

[摘要] 6月12日,太原市教育局出台今年省城“小升初”工作指导意见,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

6月12日,太原市教育局出台今年省城“小升初”工作指导意见,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九年一贯直升”“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等免试就近入学方式。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实行自主招生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此外,今年首次把公办初中招生放在了民办初中招生之前进行。

任何初中不得提前招生

今年,太原市的“小升初”将严格实行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严格实行民办初中自主加派位招生原则。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对于随迁子女将严格实行“两为主”原则,将其纳入全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多校划片”可能电脑派位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生按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

随迁子女读公办不能择校

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凡具备《居住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出生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四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分配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今年将继续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但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不再以提前组织小学升入初中外语测试的方式进行。

民办初中招生在公办之后

各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向审批机关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不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具备寄宿制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不含已在本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应按照市的统一时间、统一办法、统一程序的要求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将在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工作结束后进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

网上报名公参民三成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实行家长自主报名或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两种网上报名形式,并实现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对接。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数的30%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录取。其他民办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由学校组织进行自主招生。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在自主招生时可以采取电脑派位、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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