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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今实施

华商网   2015-03-11 11:29

[摘要]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今日起正式实施。新细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实施后能给广大职工带来哪些便利和实惠?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公布的细则内容,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成为新细则的亮点之一。

原标题: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今实施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新细则具体包含哪些亮点内容?实施后能给广大职工带来哪些便利和实惠?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公布的细则内容,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成为新细则的亮点之一。

按照新的实施细则,符合12种情形之一的职工,都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另外,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提取额度是多少偿还公积金贷款只能“冲还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1、凡属于因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失业、在职去世、农业户口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职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且无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实际支出。

5、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方式来实现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和。

6、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7、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租房也能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额不超过1万元

《细则》中,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给予放宽。凡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或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提取人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时应提供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高不超过一万元。

规范提取条件和行为共同买房提取有限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精神,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满足职工家庭住房消费的需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才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为此,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顺序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

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额按照《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仅限主借款人(是指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栏填写的顺序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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