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淀区刘先生:本人34岁,已婚,我们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且2012年育有一女。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者按:海淀区刘先生:本人34岁,已婚,我们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且2012年育有一女。我2003年来京工作,至今“五险一金”的社保缴纳齐全,而且,我从2008年至今,就职国企,工作稳定。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何申请配租公租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外地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还规定,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要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来京外来务工人员都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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