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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新政引房产证更名热:变更户主名或联名购买

北方网  2011-08-23 01:00

[摘要] 新婚姻法公布一周有余,婚前财产保护在准夫妇们的购房行为中也迅速引发更名热。最近几天,本市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都出现了婚房政策咨询热,更有不少已经拟定购房协议的婚房买家,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变更户主名称或改为联名购买。

编者按:

新婚姻法公布一周有余,婚前财产保护在准夫妇们的购房行为中也迅速引发更名热。

最近几天,本市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都出现了婚房政策咨询热,更有不少已经拟定购房协议的婚房买家,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变更户主名称或改为联名购买。

联名购房业主增两成

8月13日开始执行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这一规定撼动了不少婚房买家的不动产署名登记观念。业内人士表示,连日来,天津市夫妻咨询办理产权证上“加名业务”人数出现很大幅度增长。

“这套婚房是我未婚夫出首付,婚后一起还贷,装修和家具都是我来购买,这样双方的经济负担都差不多,而且我们认为结了婚房子和其他东西都是共同财产。但新婚姻法的规定恰恰针对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房子就要归房款首付一方,按照这样的规则就会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我和未婚夫商量后决定,婚房的产权证上登记为我们两人共同购买。”

吴小姐准备明年结婚,看好了一套河西区的二手房,8月初刚以男方名义签订了购买协议,《解释三》出台后,他们决定将房产改为联名购买,目前已签署正式购买合同。

“最近有不少准客户表示要延后付款,其中不乏因新婚姻法发布而要重新商量房屋到底跟谁的姓。”一些商品房销售人员表示,眼下婚房买家已经成为市场主力军,而新的婚姻法解释规则出台后,一些准夫妻都开始考虑调整婚房购买协议。

某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王倩表示,与以往相比,最近一周以来联名购房的业主比例明显增加,与《解释三》出台前相比,数量增加了近两成。

已婚夫妻扎堆咨询“加名”业务

而已婚夫妇们对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也特别关注,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咨询房产更名事宜及相关财产权益问题的人群中,一半以上是已婚夫妻。“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许多已购房者都咨询办理产权证加名业务,但真正实施行动的人群仍是少数。”业内人士表示,“新法规出台的影响通常会有一定滞后性,目前大多数市民还停留着咨询、了解阶段,真正落实到行动的还是少数。”

而某地产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未来男女双方联名买房的现象应该会很普遍,不过目前还未发现已经签完正式购买合同再要求更名的购房者。”

同时,某地产中介人士表示:“如果房贷已经还清,夫妻双方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所在管辖区房管局,交纳80元的手续费就可加名,三个工作日内就会下发新证。”

专家提醒

未婚夫妻更名成本高

为确保婚后双方财产权益平衡,联名购房已成眼下的关注热点。但对于未婚夫妻来说,更名房产成本并不低。据了解,对已经正式完成购买房屋的所有登记备案手续的未婚夫妻,在双方并没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房产更名实际上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行为。

天津易道律师事务徐锡鹏表示,除了需要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外,未婚夫妇更名房产还应当缴纳相关转让税费,税费标准约为总房款的5%—10%,且办理更名手续时需出具双方签订的房屋赠与协议。

婚房市场或将升级

联名购房升温也让婚房买家的资金结构发生着变化。

业内人士透露,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要求把房主姓名由单方改为联名购买的业主,其房产首付也由原来的一方支付改为双方分摊,这就让一些婚房买家的资金压力减小,也有一些买家趁此机会升级了婚房的等级。

津南区某项目售楼员李小姐透露,其经手的一组购房者预订的78平方米一居室住宅作为婚房,4天前通知她要重新选房,原因就是新婚姻法规定出台后,女方决定支付部分购房费用,预算就由原来的90万元增加到130万元,最终该购房者选定了一套110平方米的两居室。

业内人士表示,婚房升级现象并不会立即大范围显现,但目前的个别现象在未来几个月内可能会逐步扩大为一定市场群体范围内的购买特点。

专家则直言,除了婚姻法《解释三》的刺激外,限购令也让很多婚房买家希望购房一步到位,因此双方共同出资让婚房升级很可能成为未来一两年内刚性需求市场中越来越突出的购房特点。这些刚需买家迫切希望能买到高性价比的房子,因此购房时,对地段或面积等方面的要求会因为预算增加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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